|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4865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文单位: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 效力状态: |
| 标 题: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丹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局发〔2026〕4号) | |
| 发文字号: 丹农局发〔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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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层各单位:
《南丹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丹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提前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2026〕20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发展实际、农民培育需求及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我县紧扣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两大工程主题,规范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培训工作,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具体目标如下: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紧扣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服务核心,立足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要求,聚焦油菜生产关键技术环节,重点围绕油菜促弱控旺、清理三沟、防除杂草、防寒抗冻、防病治虫等核心技术开展针对性培训,着力提升种植生产管理水平和油菜单产能力。本工程计划培训人数不低于60人,采取在村级集中培训方式,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围绕服务乡村建设治理,着重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耕文化和乡村文化进农村、进课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本工程计划培训人数不低于50人,计划采取县城集中培训方式,2026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对象、地点
(一)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二)集中培训班地点:南丹县内。
三、培训要求
(一)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模式,其中线上学习学时数(即课堂教学—线上)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每个培训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72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每天培训时间不超过8学时。
(二)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综合素养课、专业技术课、能力拓展课:
1.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
2.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
3.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
(三)培育教材应采取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
(四)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年内完成学员后期跟踪服务,每个培训班不少于30%的参训学员,每人接受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跟踪服务形式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宣讲、发展帮扶,有条件情况下推荐组织高素质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竞赛、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培训机构
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实施南丹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的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经确定后,要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
五、资金来源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上级下达我县经费36万元,专项用于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桂农厅规〔2025〕11号)、《南丹县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丹财发〔2019〕14号)文件要求使用资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36万元支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费。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农民教育培训纳入我县“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议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教育培训任务。为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引领,成立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农村事业股、局财务股业务人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村事业股,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日常工作,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等前期工作,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课程安排。
(二)优化课程,提升实效。做到一班一案,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满足综合素养课、专业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的学时要求。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发精品课程,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上好“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重点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市、县有关“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政策引领与思想引导。
(三)抓好落实,强化监管。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和考核。督促受委托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进度,严格落实教学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并按上级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培训台账。
(四)及时调度,规范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要确保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班级设置、课程安排等基础信息100%入库。按照上级档案管理要求,将培育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存档。按照项目实施模块和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做好项目考核、验收和资金支付,验收结果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五)做好总结,加强宣传。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训模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培育氛围,推动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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