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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丹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5-06-05 17:00     来源: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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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改造对象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三个方面条件:

1.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2. 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3. 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三、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

宅基地:3人及3人以下不低于40平方米不超过75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最高不超150平方米。

建筑面积:3人及3人以下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

四、改造补助标准

(一)新建补助标准:1-4人户,每户2.6625万元;5-7人户,每户2.76625 万元;8-10人户,每户2.8625万元。

(二)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每户补助2.1万元。

五、验收标准

1.旧房已拆除。

2.新建房屋不超面积。

占地面积:3人及3人以下不超过75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人均不超25平方米,最高不超150平方米。

建筑面积:层数不超过4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砖混结构3人及3人以下不低于40平方米,砖瓦结构3人及3人以下不低于 50 平方米。

3.场地安全:房屋四周场地无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室外地面与主体之间无裂缝,室外地面无下沉。

4.基础:稳固无下沉,设置有地圈梁。

5.墙体:按照图集设置有构造柱,墙体不得使用实心砖,使用水泥砖或烧结多孔砖,墙体厚度不得低于17公分,砖强度达标,墙面平整,砖缝砂浆饱满无透光,墙体无漏水,无裂缝,无变形:门窗洞口上部设置过梁;悬空门外有护栏。

6.楼梯:楼梯有扶手;有楼梯间的要砌砖围护和设置水泥或树脂瓦盖顶。

7.楼地面:室内地面硬化平整;可上人的屋顶或阳合边缘设置1米高女儿墙或护栏;屋面无漏水,无裂缝;屋面采用树瓦面的,屋架坚实稳固,树脂瓦质量合格,瓦面安装牢固,坡度排水顺畅,不渗水不漏水。

8.门窗水电安装完毕。

9.水冲式厕所设施合格:有稳固卫生厕所(可设在室内或室外),便盆、冲水设施、化粪池齐全。

10.有清洁厨房,有2米长不锈钢或水泥制灶台(含洗菜池),

使用电或燃气厨具。

11.室外排水良好,门口地面平整,建筑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12.入住,室内建筑材料及垃圾干净,有床及被、厨具餐桌餐具等生活物品。

13.资金已拨付。

14.危改一户一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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