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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顺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丹发改价格〔2025〕5号)

2025-12-25 16:22     来源: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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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大渝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顺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桂发改价格规〔2021〕1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同意你公司执行上一周期联动价格,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5.40元/m³,价格执行周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变,即4.2元/m³。执行期满,视价格变动情况另行调整。

请你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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