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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渝天然气公司申请顺延管道天然气价格的批复 (丹发改价格〔2025〕4号)

2025-10-09 09:19     来源: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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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大渝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顺延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桂发改价格规〔2021〕1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有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提供的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燃气采购成本发票进行审核、测算,经研究决定:

一、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联动调整金额为-0.12/m³,联动调整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现行销售价格4.32元/m³+价格联动调整金额(-0.12元/m³),即4.20元/m³。

二、非居民用气联动调整金额为-0.06元/m³,联动调整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现行销售价格5.46元/m³+价格联动调整金额(-0.06元/m³),即5.40元/m³。

三、此次价格联动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周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周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执行期满,视价格变动情况另行调整。

四、请你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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